从轻处罚,法院为
友友用车的服务突然停掉,没有任何通告,也没有可用的联系途径,这让他们担心:自己的钱会像很多P2P用户一样被创始人卷跑。 说完了谁会买,那么我们应该从哪里找这些买家呢?我是不是可以找一些我以前的哥们、投资机构的熟人接手?的确,转让时找熟人接手可以,这里面有利有弊。好处就是双方之间有一个信任基础,但是也不能忽略其中的弊端。 但是,假如说转让的主权,在最初的投资协议里有涉及到关于这个回购条款的话,一般你可以和大股东进行沟通,你可以继续继承原来的权利。对于这类股东避税的步骤有三类,首先在萌发退出之初建立一个持股平台,然后在一个适当的机会以较低的价格把个人的股权转到持股平台上,这样当股权真正交托的时候,就可以享受这个权利。 第三类是产业集团和上市公司,他们更多追求的是协同效益,这里面也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市场。根据目前统计的数据来看,这三万家投资机构都是一些比较好的潜在买家。 第十、如何减少麻烦?刚才提到公司对于转老股,于情于理都是需要配合的,在这个过程中除非大股东转,剩下的其他股东一般他们都希望越简单越快越好。 下一个问题,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征得所有股东的同意?根据我们的实战经验和研究发现,首先一定要和大股东沟通。 回购条款,相当于大股东利用自己的财力进行兜底,给大家一个保险。 首先第一个问题,就是为什么进行股权转让?这里面有五个点的原因:1、基金周期短,LP推压力较大;2、IPO并购退出时间周期长,同时
商业的逻辑发生了变化,品牌被弱化,消费体验变得娱乐化,外行都可能颠覆内行。 每次被人坑的时候,我的员工们都会很生气,觉得我们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做事情,最终却没有任何结果。但这个人就是不愿意从日本回国签合同,和我们来来回回拖了好久。而我作为老板,只能自己承担损失,又有谁能给我开工资呢? 正因为我是老板,就算再生气我也不能表现出来。 对于她这么一个应届生来说,我给她开的条件已经算仁至义尽了。打电话给爸妈,他们很多时候也不能理解我创业所经历的酸甜苦辣。 员工也不需要懂,他们应该做的,就是相信老板,跟着老板一起冲锋陷阵。最后除了拉黑他,我没有别的办法,只能认栽; 一个在日本的创业者主动找到我让我帮他做FA,我的团队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和他沟通,帮他做行业梳理、竞品分析、项目分析和匹配投资机构列表,过程中没有收他一分钱,甚至我自己都表示可以投他一笔钱。我们在半年的时间里和他们好声好气地沟通了很多次,他们依然我行我素;我们和孵化器的管理方也好声好气地沟通了好几次,管理方却一直不作为。遇到了难过的事,连个可以约出来喝杯酒的人都没有。 员工就
对我们自身而言,之前,我们开拓企业客户是点对点的;现在,我们开拓企业服务商是点对面的;以前,市场开拓的速是“1+1”,而现在,市场开拓的速度是“1x10+1x10”。就像历史上任何一次媒介变革一样,短视频的崛起再次印证一件事: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内容风口,只要有人去搭桥修路,必将有人在上面舞蹈。但由于内容产品的特点,真人形象会给内容产品带来不稳定性(万一人跑了咋办),而且延展性不佳,不容易沉淀价值成为长期品牌。只是当一些有着行业特性的广告商抱着“小额试错”的心态,将广告投入从网综转向品类相似的短视频,无疑对后者的商业化还是有一定的利好。 七、短视频IP多元化:个人IP、形象IP、概念IP…… 短视频要想做成IP,大体要经过“某平台大号ID-多平台流量节点-全网IP/爆款”的三部曲。 为了吸引用户,大多数短视频在短时间里提供高强度、高价值的内容,成了很多人的首选。 三、全民爆款可能性减少;现有网红遇到瓶颈,要么转型,要么孵化“小号” 短视频行业,很难再出现另一个新的“papi酱”:一方面用户的兴趣和注意力在短视频刚刚兴起